考试介绍 导游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,取得导游证,接受旅行社委派,为旅游者提供向导、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。导游按工作区域划分可分为海外领队、全程陪同导游人员、地方陪同导游人员、景区景点导游人员;按语种划分可分为中文导游(包括普通话、方言、少数民族语导游)、外文导游(包括英、日、韩、法、德、意等语种导游);按技术等级划分可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特级导游。 报名时间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。一般各省的报名时间是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,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,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的时间。参看2010年各省导游考试报名时间,点击查看>>2010年各省导游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 报考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,报名程序如下: 1.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 2.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)考核合格,签署意见并盖章 3.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,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,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。 4.报名人员须提供区,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。 5.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,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。此类考生在报名时,应提供“暂住证”,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;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。 6.已取得《导游资格证书》(限国际社证书)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。 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,并做好本年度导游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。 提交材料 1.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外省的须暂住证 2.学历证明(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)原件 3.国家县(区)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(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、乙肝两对半检查) 4.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.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 7.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;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;在外地打工的,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,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8.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,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考试时间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。一般为每年一次,少数省是每年两次,比如2009年导游考两次的城市就有广东、重庆等,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考试的时间。 考试内容 一、导游综合知识:为笔试, 主要内容为: (1)【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及每年的时事政治】 (2)【导游业务】(含旅游案例分析) (3)【全国导游基础知识】和【地方导游基础】 (4)【汉语言文学基础】(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) (5)【导游外语】(外语类考生须考,国语类考生不用考) 二、导游服务能力:为现场考试,即口试,主要内容为: (1)【导游讲解能力】; (2)【导游规范服务能力】; (3)【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】;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"导游服务能力"一科考试,并加试口译(中译外和外译中)。 考试教材 笔试:【全国导游基础】【导游业务】【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】【地方导游基础知识】 参考书:【旅游案例分析】 口试: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】【导游规范服务】【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】 导游证书 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规定,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: (1)正式导游证,亦即导游证。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,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,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。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,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,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;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,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。但是,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,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,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。 (2)临时导游证。所谓临时导游证,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,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,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,由旅行社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。由此可见,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;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 证书办理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,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,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。 等级考试 1.导游员等级考试进行初级考评,中级考试和高级考试 2.凡符合《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》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,已取得《导游资格证书》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;已取得《初级导游证》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;《高级导游证》考试不定期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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